2013年以来,代理报检企业和报检员的相关政策发生了重大调整。一是相关法律法规有修订。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行修改,取消了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的要求。5月15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从业注册的要求。二是商事制度的改革。2013年3月1日,深圳市率先迈出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步伐,在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注册资本、企业退出机制、企业登记年检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改革。10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将年检制度改为报告制度、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册资本由实缴制度改为认缴制度等。上述政策调整的根本目的是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可以预见,将会有更多的企业参与到代理报检市场,政府部门监管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如何既充分激发代理报检市场活力,又确保行业健康发展,作为监管部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要切实转变治理思路。管理焦点要从“主体资质”向“报检行为”转变,治理方式要从单部门监管向多部门综合治理转变。过去,我们的管理过多关注企业主体资质,设置了若干行业准入条件,但资质合规并不等同行为规范,企业资质的要求对约束企业的报检行为未发挥明显作用,反而为权力寻租制造了一定空间。因此,应着重加强对报检行为的研究和监督。此外,企业主管部门各自为政的管理方式,不利于发现违法线索,企业违法成本低;应联合、协调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所有相关方,形成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全方位监督。要逐步弱化对企业的管制,重点加强监督。
二要加强代理过程档案记录的规范,推行差错记分制度。由于检验检疫机构未直接面对委托企业,在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代理企业常常将责任推卸给委托人。因此,应建立完善代理过程记录的规范,包括完善代理报检委托书内容、代理企业与委托人证单交接记录等。借鉴报检员差错记分制度,推行报检企业差错记分,企业差错记分可根据所属报检员差错记分分值及权重计算而得。
三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贯彻落实“宽进严管”的思路,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从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形成对不法企业的威慑作用。一方面,要完善、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减少自由裁量权,做到执法必严。
四要加强信用评级和分类管理。继续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快建设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税务、银行等部门企业信息电子平台,建立信用信息的互联互认机制。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向社会公开的企业信用平台,增加向社会公布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的频率,加强动态监管,促使企业在社会信用监督及竞争压力下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配套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通关便利措施,形成差别化管理。
五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行业协会代表行业利益,也发挥着行业自律的作用。协会为了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必将加强行业监督、行业自律。由于报检行业协会受行政主导影响,长期以来未能真正发挥较好的作用。建议进一步厘清协会与行政管理部门关系,从人事、管理制度上逐步减少对协会的行政干预,让协会成为真正的行业代言人。
总而言之,要通过政策指引、强化监督、稽查处罚、信用评级、行业自律等多个方面、多种手段提升监管的有效性,构建企业主体、市场调节、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形成优胜劣汰、自由竞争的局面,促进代理报检行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