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输水管生产加工企业无证生产现状和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第二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为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监管力度和后处理工作,乌兰察布市质监局10月7日召集了辖区内2家液化气和6家输水管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据了解,全市共有6家输水管材生产企业,其中有2家是井管管材生产小作坊,不在发证范围,且均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这些企业所产产品都为钢筋水泥输水管,在市场上属于淘汰产品,而且这些生产企业没有检验设备,属于季节性生产。2家不合格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都从呼和浩特市炼油厂进货,没有检验设备,对液化气质量无法保证。
针对这些企业落后现状,乌兰察布市质监局采取两项措施对其进行规范整顿。一是要求输水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加强规范整顿力度,责令其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钢筋、水泥及辅料的进货台帐,做好每个批次的原料检验工作,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对钢筋骨架的编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编制生产。二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的生产企业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产品质量,并对2家内蒙古自治区监督抽查不合格液化气经销企业进行了调查,落实企业进气渠道,协助企业把好进货关。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内产品质量尤其是输水管材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积极引导有条件的生产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的相关手续,提高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