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内蒙古质检院于10月12日至10月31日开展了为期20天的内审工作。
开展实验室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是规范实验室管理、促进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此次内审围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及全院体系文件的要求,对管理体系、文件控制、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抽样和样品处置、结果质量控制等19个要素进行了全面审查。审查方法以现场审核、查阅质量记录为主,询问和交谈为辅,对各要素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了全面审核。
此次内审发现实验室在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内审组针对不符合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安排整改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通过此次内部审核,促进了实验室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了内蒙古质检院各项检测工作的科学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