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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对质量的监管比任何力量都来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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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9日,深圳市“两建”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市社科院邀请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程虹教授为深圳市民文化大讲堂作题为“质量,深圳的未来”专题讲座。论坛上,程虹强调了“我们”的力量,即消费者对质量的监管比任何力量都来得有效,消费者利益组织即社会组织能弥补政府职能的不足和市场的失灵,形成全民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迫在眉睫。

  程虹首先就深圳如何加快转型升级、创造深圳质量、建设质量强市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指导性对策和建议。他建议深圳进一步加大质量公共服务和投入,大力推广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加快发展以质量服务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

  程虹说,深圳近年来把质量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这是正在形成的城市质量精神。前30年,深圳主要依靠政策和区位优势,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深圳奇迹”。但是一个国家或城市的发展,不可能总是依靠区位、政策优势,甚至靠大规模投资,有质量的持续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

  程虹表示,质量安全监管是公共行为,十分重要。从理论上来讲,任何力量都没有消费者对质量的监管来得有效。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对于那些侵犯自己权益的事情,表现得十分淡然,很多时候只是与商家理论几句就不了了之了,根本没有行使他们的合法权利。事实上,当面对强势的生产者利益集团,最需要做的就是培育和发展一个强势的消费者利益集团,一个能与生产者利益集团相互抗衡的,有强大的集团行动能力的消费者组织,可以在某项质量政策决策的过程中,发出不逊于生产者利益集团的声音。

  在程虹看来,政府严格监管的同时,消费者无处不在,且人数众多,加之质量事关自身的切身利益,有足够的激励,去对政府很难有资源监管的企业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那些在政府看来都很隐蔽的企业内部的质量不端行为,对于内部的员工而言都不是什么秘密,只要有良好的制度激励,这些不端行为最终都会被揭露,其力量远远大于政府有限资源的监管。同时,建立类似美国“吹哨法案”的制度安排,鼓励公民对质量违法行为的举报,是我国质量公共治理的当务之急。

  程虹最后表示,质量要从教育入手,建立和形成全民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作者:王少芬 傅江平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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