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湖南湘乡市质监局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帮扶企业成长壮大,集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四条措施,各项工作扎实展开,现已初见成效:
一是整章建制定规范。针对湘潭市质监局及湘乡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规定,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办事公开制度》、《行政许可告知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
二是“五查五看”促落实,即一查思想,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识、服务企业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服从大局意识是否存在思路不清、意识不强现象。二查纪律,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条规定、统一规范执法检测行为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十不准”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是否认真执行,落实到位。三查行为,看是否存在乱检查、乱罚款、乱抽样、乱收费、乱作为现象。四查效能,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程序、办事效率是否达到企业满意、群众满意、基层满意、领导满意。五查素质,看个人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与工作要求及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是否与湘潭市质监局、湘潭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相适应;
三是突出重点找问题。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在履行质监职能的过程中,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找准存在问题,不回避,不姑息,正视问题存在;
四是解决问题求实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不能停留在形式上,必须从解决服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入手,确保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条措施的建立,开创了湘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新局面,受到了社会大众的充分认可和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