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县政府此前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将“永春漆篮”列为地理标志产品以进行保护。记者10月10日从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目前“永春漆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为合格。
“永春漆篮”至今已有近500年历史,被列入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具有做工精细、产品轻便、规格品类多样、耐酸碱、坚固防腐、髹饰丰富、色彩鲜艳、线条流畅、不褪色等特色,其特色和声誉与永春产地原料、特定的生产加工技术紧密相关,共有制篮胚(竹编)、灰篮、油漆、堆雕、绘画5个工种39道制作工艺工序,其市场非常广阔,除在闽南一带广泛盛行外,还远销东南亚及港、澳、台地区。
据悉,为保证该产品的质量和特色,保护其特有的文化积淀、产品声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永春漆篮”的生产发展,使传统特色产品、传统工艺得以传承,永春县政府提出保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