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三轮车、电动车生产的质量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生产管理行为,提升产品质量水平,10月10日,浙江慈溪市质监局结合“蓝剑”计划,对该市3家三轮车和2家电动车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生产行为。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分两个组对全部三轮车、电动车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组织抽样3批次。经查,企业现场生产情况良好,未发现质量违法行为。
下步,慈溪市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三轮车、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管,加大日常巡查、监督抽查、现场核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切实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区域监管质量安全。同时,加强信息通报和舆论宣传工作,与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城管等部门之间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确保生产企业信息、产品质量信息透明,并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宣传,切实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购买、使用劣质三轮车、电动车,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