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安徽巢湖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定: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湖滨机械厂等四家企业,荣获巢湖市政府质量奖。
巢湖市政府质量奖,是巢湖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用于表彰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质量、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该奖项是依据《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荐,经巢湖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后产生初选名单,报巢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本次政府质量奖自愿申报企业共有11家,经过各环节角逐,最后上述四家企业通过巢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获此殊荣。
根据规定,巢湖市政府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5家,被评上的企业将分别获得一次性5万元奖励。《办法》同时规定,对获得“国家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