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至11日,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立新同志与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巡视员曾国兴一行九人,在郴州市、资兴市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立法调研活动。
这次调研活动是应湖南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湖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立法进行调研。参加人员有政府法制办部门、质监部门、商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工商部门的领导,以及物流企业、超市、生产企业、印刷企业负责人或代表。
10月10日的调研会在郴州市质监局举行,11日的调研会在资兴市政府会议室举行。郴州市质监局王晓均副局长、宾永和副局长、郴州市法制办杨君毅副主任、资兴市委副书记邓建中、资兴市政府副市长蒋乐江参加了会议。
参会代表积极踊跃发言,就《湖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立法从四个方面((1)通过立法,如何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同时,发挥条码在促进物流、贸易结算、仓储管理的作用;(2)商品条码的定义问题;是继续采用国家质检总局《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定义,还是采用国家物品编码中心最新的解释,是否包括二维码等新型条码。(3)如何合理设定强制赋码的范围,标准是什么。(4)如何规范条码印刷质量问题。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讨论,听取了各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制定《湖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很有必要,也非常迫切。同时对职权的界定、处罚的力度、语言的表述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很多较好的想法,得到调研组的肯定,为推进《湖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