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确保儿童健康和安全,菲律宾于2013年9月3日批准了《2013年菲律宾玩具和游戏用品安全法案》(公共法案第10620号),要求儿童玩具和游戏用品必须标记或附有清晰的安全警告。法案已于9月18日正式生效,制造商、零售商、分销商和进口商将有一年的过渡期。法案主要包含以下三项内容:
根据法案,必须标示英语或菲律宾语的警示声明。警示声明必须出现在产品包装袋的主面板上、包装或任何说明材料上;针对散装销售的产品:放置已拆除包装的玩具或游戏用品的零售展示箱子和容器,或自动贩卖机,也应当附有英语或菲律宾语的警示声明。声明必须使用通俗语言,采用引人注目和清晰易读的方式,并且排版、布局及颜色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同时,该标签必须符合公共法案第7394号,即《菲律宾消费者法案》;任何弹子游戏、乳胶气球、小型球类或包含一个弹子、乳胶气球、小型球类或其他小部件的玩具或游戏用品,如包装不符合法案要求,都应被视为标签不合格或将被禁止,因为其可能含有有害物质。
所有上述不符合标签要求的本地制造或在菲律宾进口、捐赠、分销或销售的玩具和游戏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标签和制造商标记要求,否则将由制造商和进口商出资从市场上撤除,绝不允许在菲律宾分销、销售或供应,直至产品符合该新法案的要求。
菲律宾是新兴工业国家及世界新兴市场之一,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产品出口至菲律宾的企业要详细了解目标国技术法规和标准的更新,将以往出现的类似案例与自身情况进行比对,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另外,企业要依据新的标签要求就玩具标签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整改,特别是完整性、适用性、准确性等方面,莫因标签上的“小问题”而导致产品出口遭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