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严肃性,提高企业对条码的认识,规范辖区内的商品条码使用,赤峰市松山区质监分局开展了商品条码的专项检查。
通过为期一个多月的执法检查,大部分商品条码使用规范,但仍有个别单位对条码使用要求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一是部分生产企业未申请办理《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二是部分已办理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的生产企业,在其对产品标注商品条码时存在多种商品使用同一条码,或仍未在其产品标注商品条码;三是部分销售单位销售的商品存在商品条码冒用、超过有效期使用、用店内码覆盖商品条码等问题,普遍未建立商品条码的查验、存档制度。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加大了向企业宣传《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力度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讲解。如有的企业的多种同一含量,不同名称和包装类型的产品使用同一条码,执法人员向其解释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应各自编制条码,商品的基本特征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冒用、伪造、使用注销条码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完善进货验收和存档制度,履行商品条码查验义务,不购进、不销售条码存在问题的商品。分局还抽调了人员、设备帮助部分销售单位规范条码工作。并在规定的整改期后进行了复查,确保商品条码使用规范,维护消费者和系统成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