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6日至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考评验收组一行对赤峰市质监局及其推荐的敖汉旗质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行了考评验收,考评组采取听取赤峰市质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档案、问卷测评、走访行政相对人征求意见、法律知识测验等方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制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评选验收实施细则》对赤峰市质监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行政决策机制、依法履职情况、行政执法体制、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六五”普法法制宣传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对《实施细则》中要求83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逐项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赤峰市质监局就如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档案资料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从检查考评的总体情况来看,赤峰市质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成立了由刘凤章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依法行政、行政决策机制、行政监督和问责、化解行政争议等制度建设比较完善,特别是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工作是一大亮点: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案卷都采用了新执法文书且较规范,所办案件明确调查规则,取证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采用说理式文书,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显著提高。分项考评结果为:法律知识测试平均成绩91.8分、分项评定为10项未发生,65项好,8项较好,无一般和差档次。综合考评成绩:评为优秀档次。
赤峰市质监局将以此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选验收工作为契机,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线,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根本,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抓手,认真整改,狠抓落实,坚持依法行政,为促进质监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