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上旬,上海市质监局组织开展2013年度家具行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以人造板类、含有人造板材料的综合类家具为重点,进行了家具产品质量的专项抽查。此次共抽查家具产品96批次,经检验不合格28批次,这些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已被质监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其中5批次因甲醛释放量超标,属于质量问题严重,被立案查处。
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甲醛释放量超标。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甲醛释放量应≤1.5mg/L。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5批次不合格,属质量问题严重。
二是木工要求不符合标准。国家标准中要求木家具中所使用的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12批次不合格。
三是理化性能-漆膜抗冲击不合格。国家标准要求漆膜或软、硬质覆面抗冲击应不低于3级。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5批次不合格,表现为产品表面的油漆涂饰经冲击试验后漆膜出现中度到较重的裂纹。
四是理化性能-漆膜耐香烟灼烧不合格。国家标准要求漆膜耐香烟灼烧应无脱落状黑斑、裂纹、鼓泡现象。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6批次不合格,表现为产品表面的油漆涂饰经香烟灼烧后试验后漆膜发生鼓泡等现象。
五是力学性能-柜类推拉构件强度不合格。国家标准要求产品经力学性能测试,应达到零部件应无断裂或豁裂;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连接部位应无松动;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活;家具五金件应无明显变形、损坏。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12批次不合格,表现为抽屉导轨强度不够导致导轨严重变形或导轨脱落。
六是力学性能-柜类活动部件垂直加载稳定性不合格。国家标准要求柜类产品的活动部件如门、抽屉、搁板等,在施加一定的外力时应不能发生倾翻。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14批次不合格,表现为活动部件(门、抽屉)垂直加载稳定性不合格。
七是使用说明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家具产品使用说明应符合GB 5296.6-200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 家具》。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6批次不合格,表现为企业未能按照GB5296. 6 《消费品使用说明 家具》的要求来编写使用说明,提供的使用说明缺少相应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