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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质监局公布食用油质监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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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广东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市生产领域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植物油)进行了本年度第八批日常抽样检验,共抽取了73家企业的106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生率为1.9%。

  本次抽样检验的依据为:GB 1534-2003《花生油》、GB 1535-2003《大豆油》、GB 8233-2008《芝麻油》、GB 19111-2003《玉米油》、SB/T 10292-1998《食用调和油》、NY 479-2002《人造奶油》、LS/T 3218-1992《起酥油》等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食用植物油的检验项目: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并(α)芘;食用油脂制品的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及挥发物、水分、脂肪、酸价、过氧化值、熔点、铜、镍、铅、总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

  结果显示,两批次花生油过氧化值超标。据质监部门介绍,过氧化值是食用油的品质指标,是1千克样品中的活性氧含量,以过氧化物的毫摩尔数表示。用于说明样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在一般情况下,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哈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食用植物油过氧化值超标可能是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密封不严、接触空气、光线照射、或者是受微生物及酶等作用而造成的。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或批号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
不合格项目
标准值
实测值
花生油
----
称量销售
2013-06-25
广州市番禺区润雄油厂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北村华光路三号
过氧化值(mmol/kg)
≤7.5
8.0
花生油
----
称量销售
2013-06-28
广州市番禺区仁丰油厂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105国道谢村路段11号
过氧化值(mmol/kg)
≤7.5
8.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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