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应对贸易壁垒的有效手段
2003年我国轮胎翻新量仅占新胎产量的4%,而欧盟翻新率达18.8%。此外,我国每年还有大量的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没有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课题组组长杨春平介绍,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关税壁垒作用日趋削弱,包括“绿色壁垒”在内的非关税壁垒日益凸显,各国对于产品的生态标准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人们对环境污染和生态意识淡薄,我国出口产品经常遭禁,这已严重制约了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近几年,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在资源、环境等方面,设置了不少自己容易达到、而发展中国家目前还难以达到的技术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如欧盟就明确要求包装物的95%必须是能够回收利用的物质。去年2月,欧盟又颁布了《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和《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规定从2005年8月13日起,生产者负责回收处理废旧电子电器设备;2006年7月1日开始,在欧盟销售的十大类100多种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等六种有害物质。再比如,随着国际社会对生态环境和气候变化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以节能为主要目的的能效标准、标识已成为新的非关税壁垒。
这些非关税壁垒,对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扩大出口产生了日益严重的影响。目前,我国已成为“绿色壁垒”等非关税壁垒最大的受害者之一。如欧盟的两项指令所涉及的范围,不仅包括我国电子电器设备产品,还涉及到零部件、原材料行业,基本覆盖了我国对欧盟出口的所有机电产品。面对日益严峻的非关税壁垒,有关专家指出,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尤其是要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使我国产品符合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因此,只有发展循环经济,从根本上改善环境,形成良好的生产和消费习惯,提高产品的生态水准,才能不断提高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及时抓住加入WTO带来的发展机遇。
再制造:经济循环的必经途径
每年,我国要报废200万辆汽车,报废2800万台旧家电(包括电脑、电视、冰箱、空调和洗衣机等)。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徐滨士说,有人把这些废旧机电产品称为“都市矿山”,这个比喻很恰当,因为这些废弃物将变成相对于自然资源的第二资源。
据徐院士介绍,废旧机电产品资源化的基本途径有三条。即再利用、再制造和再循环,从工业角度考虑,美国把它称为3R(Reuse、Reman ufacture、Recycle)。
废旧机电产品经分解鉴定后可分为4类零部件。第一类为可再利用的耐用零部件,由于机电产品的零部件不可能做到等寿命设计,因此当产品报废时,总有一部分零部件是完好的,这部分零部件经过检测合格后可以直接利用,既可以作为备件使用,也可以进入产品再制造生产线生成再制造产品;第二类为可再制造零部件,再制造工程是以机电产品全寿命周期设计和管理为指导,以废旧机电产品实现性能跨越式提升为目标,以优质、高效、节能、节材、环保为准则,以先进技术和产业化生产为手段,对废旧机电产品进行修复和改造的一系列技术措施或工程活动的总称。简言之,再制造是高科技维修的产业化。再制造与一般修理的区别是再制造后的质量和性能达到或超过新品,成本仅为新品的50%,节能60%,节材70%,并能显著改善环保等;第三类是目前无法修复或经济上不合算,可通过再循环变成原材料的零部件。回炉再循环又要消耗能源,并造成环境污染,它只是当前技术和经济条件下不得已的措施;第四类是指那些目前无法通过再利用、再制造和再循环程序回收其资源,只能通过填埋等措施进行安全处理的元件。
研究资料表明:每年全世界仅再制造业节省的材料就达到1400万吨,节省的能量相当于8个中等规模核电厂的年发电量。资料表明,美国2002年再制造产业的年产值为GDP的0.4%。我国2020年GDP预计达到4万亿美元,如果以美国2002年再制造的水平作为我国2020年目标,则再制造产业年产值将达到160亿美元。
徐院士说,国家在《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中谈到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目标时,提出了“四种主要再生金属的回收利用率”指标,这是必要的。但仅有这个指标还不全面,还不能使机电产品制造商承担起促进废旧机电产品再利用和再制造的责任。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是建立了制造商责任制,制造商必须对机电产品全寿命的各个环节,包括进入报废期的资源化负责,这就能促使制造商在产品设计时就全面考虑到进入报废期的资源化问题。
另外,如在产品设计过程中考虑末端的资源化方式,这可以增加回收利用的比率、延长产品的寿命、实现资源的最佳利用。产品末端回收性的2/3是由产品设计阶段所决定的,因此在产品设计阶段应该考虑产品的可再制造性原则,使得产品的材料寿命长久、易于拆卸、并易于进行二次利用和再制造。
技术体系:循环经济的内部支撑
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循环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中国科学院院士金涌教授说,如果没有先进技术的输入,循环经济所追求的经济和环境等目标将难以从根本上实现。循环经济的支撑技术体系由五类构成:替代技术、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
金院士说,比如水泥生产新工艺,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使得对水泥的需求量居高不下。2002年我国生产水泥7亿~8亿吨,占世界总产量的40%~50%。但当前水泥生产的结构极不合理,落后的立窑水泥仍占总产量的80%,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只占11%,资源和环境代价巨大,劳动生产率很低。国家必须坚持淘汰压缩落后的立窑水泥的产业政策。同时,在技术上,需进一步解决新型干法水泥装备的大型化、节能化和智能化问题,开发劣质能源、工业废弃物在水泥生产中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在保证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使水泥生产向节能、利废、环保方向发展。
再制造以先进技术和产业化生产为手段,修复和改造废旧机电设备,使之恢复性能甚至获取新的性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再制造在节能、节材、降耗、减少污染和提高经济效益上的作用是巨大的。1996年美国再制造涉及的8个工业领域中,专业化再制造公司超过7.3万个,生产46种主要再制造产品,年销售额超过530亿美元(接近1996年美国钢铁产业的年销售额560亿美元),成为美国的一支经济主力军。其中汽车再制造是最大的再制造领域,公司总数为50538个,年销售总额365亿美元,占68%。研发废旧设备的再制造技术,并将再制造业发展成为一个新产业,是我国作为一个设备大国发展循环经济应有之举措。
目前,我国已进入电器废弃的高峰器,进行填埋和焚烧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浪费资源。应立即着手开发和推广电子垃圾资源化的先进设备和工艺,从不能再利用的电子垃圾中,低成本、低污染、高效率地回收金属、塑料、玻璃等原料投入再生产,将电子垃圾资源化发展成为一个规范的现代化产业。
标准:循环经济的外部保证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发布了《能效标识管理办法》,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可谓是发展循环经济一个良好的开端。据悉,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标准体系,把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企业节能、节材、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但总体上看,循环经济方面的法制建设仍然薄弱,不能适应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因此,要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研究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法规体系,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抓紧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法规,包括《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
据悉,目前我国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正在起草中,它提出了建立生产者责任制,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处理企业、使用单位和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提出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促进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循环利用。
专家指出,还要加快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重点是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以及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和再利用品标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