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张建华
《产品质量法》将市场主体的产品义务、责任和政府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融为一体,是产品责任法与产品质量管理法合一的一部法律。这一立法特点决定了我国政府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执法,是实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重要环节。
从我国所处的历史阶段来看,我国正处于产品质量问题频发高发、需要严格监管的时期,要严格产品质量执法,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造声势,取得人民群众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要“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要严格执法,重典治乱,使无良企业付出沉重代价,使一般企业不敢超越违法红线,使守法企业享受守法红利。
二是要抓典型案例,查处一批,公布一批,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政府在产品质量领域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是要敢于斗硬,克服各种干扰,杜绝法外因素对严格执法的侵蚀和影响,捍卫产品质量法的权威和尊严。同时,把产品质量法制建设作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个重要领域,以扎实的调查研究为基础,依靠人民群众并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我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研究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我国产品质量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