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布鲁塞尔为基地,拥有27个会员国的欧洲联盟拟对进口纺织品、成衣及鞋靴产品实施强制性原产地标示规定;本案欧盟系于2005年12月16日向欧盟理事会提出草案请求立法通过,以规范输销欧盟之厂商须明确标示产地。
消息来源指出,欧盟会员国间多数国家赞成此项立法,而像法国与德国则持反对态度,近期由12个含括欧盟会员国—包括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及奥地利,与地中海沿岸国家的成衣及纺品贸易团体,在突尼西亚首都签署的“突尼西亚宣言”,即强烈反对欧盟要求进口纺品标示原产地的规定;另代表超过40万家欧洲零售商的欧洲时装零售商协会(European Association of Fashion Retailers)也连署了上述宣言。此外,印度贸易官员也表达反对产地标示,该项强制性原产地标示规定则被部分欧盟会员国视为一种保护贸易主义。
上述成衣及纺品贸易团体认为倘欧盟原产品标示规定一旦实施,其产品与美国或加拿大产品并列贩售时将丧失竞争力,因为感觉上顾客并不在乎制式化产品的售价,也对产品品质不感兴趣,通常他们较在乎品牌,而在产品上标示产地,对讲究品牌的顾客而言并没有多大差异。
即使美国或加拿大强制规定须标示原产地,从开发中国家进口的产品数量并未减少,此一事实显示对品牌与非品牌商品的均等需要。反对此草案的欧盟会员国日后是否会转向接受此标示规定,仍需时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