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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知识产权的“官司”上行至WTO结果难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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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宣布,双方将于6月5日至8日在日内瓦举行相关磋商。而此次较量将以何种结果终局更是众说纷纭,难有定论。   

  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大幕开启,基于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近年来历次中美政府高层对话、谈判必然触及的敏感话题,此次对话是否将为此后双方的磋商带来积极的影响?   

  纵观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沟通、对话、争议乃至纠纷,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条被过度政治化的主线,其间不乏理性与强权的较量。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美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多次剑拔弩张,美方动辄以“301条款”威吓。有专家称,美方这次就中国知识产权问题向WTO提起申诉,与近年来渐趋频繁的中美贸易纠纷,以及与中国对美巨额贸易顺差紧密相关;而美方选择在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召开前夕挑起争端,显然有为新一轮谈判寻找筹码之嫌,强权之势彰显无遗。   

  “这些年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投入的人力物力之多、工作强度之大,成效之显著,都是前所未有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获得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历年年度审议通过,得到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国际组织和国内外企业的广泛认同。”正是基于此,吴仪副总理在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召开的知识产权论坛上对美国的做法作出了理性却措辞强烈的“回应”———我们决定按照WTO相关规则积极应诉,将奉陪到底!   

  就美国“投诉”中国知识产权执法不力,中国有“申诉”的坚实理由。在中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20年里,制定了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阳光行动”、“蓝天会展行动”、“山鹰二号行动”、“反盗版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中可窥中国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虽然侵权行为还时有发生,毕竟要求中国在短时间内提高13亿人口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未免过于苛刻,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中国的现状,便不难理解中国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作的努力。   

  美国指责中国惩治盗版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刑罚门槛过低,而事实上,美方却对中国的不懈努力视若未见:最近新的司法解释已从盗版1000份降低到500份;而在商业规模上,并没有全球标准,要求中国每人每次一份的标准更具知识产权强权之嫌。   

  不可否认,盗版等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已成为全球问题。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组织化和国际化的趋势不争,更有讽刺意味的是很多盗版、制假的源头都在美国。因此,加强国际协作成为共识。而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尹新天则开诚布公地强调,如果其他国家要对中国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援助,最好的援助莫过于理解。   

  其实,美国知识产权强权根源在于贸易保护主义作祟。毕竟逐渐发展壮大并在国际市场上占据越来越大份额的中国企业及其商品会给竞争对手不小的压力。这有近年来我国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逐年增长为证。数据显示,仅美国对我国企业发起的“337调查”数量,在2006年就已达到13起,占美国全球总调查量的近40%。根据商务部统计,到2005年,中国出口企业遭遇技术壁垒最严重的100种商品,其损失至少有2000亿美元。用知识产权作为武器对动了外国企业“奶酪”的中国企业实施打压诚然是个高明的手法;相应的,为了给企业创造更“良好”的贸易环境,美国政府也总不失时机地出招知识产权“侵权”为其企业撑起保护大伞。

  然而,平心而论,虽然我们有申诉的诸多理由,但提升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力度,培养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不仅仅是我们抗辩贸易伙伴的一时之需,更是构建国内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之必需。

作者:佚名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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