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副局长王昌顺表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做好以下 工作:修改法规标准,完善工作程序;强化人员培训,熟练掌握规定;修改管制协议,优化空域环境;加快设备升级,抓好公司审定;搞好国际协调,争取国际支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平稳过渡;加强风险控制,做好防相撞工作。
据了解,我国民用航空运输保持了快速增长,运输机队规模迅速扩大,机场起降架次和空中交通流量急剧增加,民航可用空域资源越来越紧张。我国现行的飞行高度层配备方法对进一步提高空域容量和空域使用率形成了严重制约,迫切需要进一步开发利用空域资源,增加空中交通流量。
民航总局经过严密论证,制定了《中国民航实施缩小8400米以上飞行高度层垂直间隔方案》。方案确定了我国新的飞行高度层配备标准:在我国现行8400米以下飞行高度层实行300米垂直间隔、8400米以上飞行高度层实行600米垂直间隔的基础上,缩小8400米至12500米高度范围内飞行高度层垂直间隔。
民航总局最后强调,凡不符合运行要求的飞机不得在缩小垂直间隔空域内运行。(记者 陈煜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