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最高奖励30万元。9月4日,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下城区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通告》,鼓励大家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8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包括:
在辖区内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未取得《屠宰许可证》私屠滥宰的;
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销售失效、变质、过期、混有异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或者伪造、涂改食品生产日期延长明示保质期的,等等。
奖励额度一般为:罚没款金额5000元以上(含5000元)1万元以下的,奖励举报者500元;罚没款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5万元以下的,奖励1000元;罚没款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按罚没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
每次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食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9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