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网站9月4日消息,为努力确保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品贸易健康发展,农业部定于9-10月开展本年度第二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本次监督抽查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抽样工作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具体抽检时间由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与质检机构商定。各质检机构于11月15日前将检验结果、质控报告及工作总结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并将有关信息录入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管理系统。水科院质标中心于11月底前将本次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报农业部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