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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机制确保山东莱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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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记者在山东省莱西市采访时了解到,莱西正在开展申请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据了解,莱西已按照“源头无隐患、管理无盲区、监管无缺失、产品无缺陷”的目标,建立了“有人员、有条件、有制度、有标准、有重点”的“五有”运行机制,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制度化和体系化监管。

  据莱西市副市长张建东介绍,莱西农业较发达,是农业部授予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较高,是农业部评定的“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此基础上,近年来,莱西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体系化,建立了“五有”运行机制。

  围绕实现“有人员”监管,建立了各职能部门联动、覆盖市镇村三级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莱西市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莱西市农业局设立了农产品质量管理科和监督检测中心,莱西市畜牧局、水产局也成立了质管科和检测中心;镇级统筹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在100个主导产业重点村,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岗位,由村“两委”成员兼任。同时,针对农资执法这一重点环节,莱西市农业局设立了农业执法大队,定编9人,负责全市农资市场监管,在畜牧局、水产局相应设立了分支执法机构,负责兽药、渔药市场监管。

  围绕实现监管“有条件”,莱西建立了政府、企业、市场、合作社等多方共建的投入机制。莱西市财政每年拨付30万元,作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检测机构的日常检测专项经费;投资320多万元,建立了莱西市检测中心,2008年6月通过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在5处镇(街道)建立了农产品质检站;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共投资4000多万元自建质量检测站(室)18处,其中万福集团投资1200多万元建立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重点蔬菜批发市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快速检测室36处。

  围绕实现监管“有制度”,莱西实现了监管制度和执法规范相配套。监管制度方面,莱西根据《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全过程监管和联动监管制度。执法规范方面,莱西完善了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包括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管理、评议考核、人员培训、错案追究、听证制度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围绕实现质量安全“有标准”,莱西主抓了标准化基地建设,普及推广农业标准。先后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地备案办法》、《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标准》、《绿色食品花生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等40多项规程,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生态化”的要求,实现基地生产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在此基础上,依托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大规模的标准化的种养基地,推动标准化生产发展。到目前,共建成种植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86处,面积68.8万亩,107个农产品通过了“三品一标”认证。

  围绕实现监管“有重点”,莱西重点加强了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和农业投入品监管。明确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基地、种养大户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建立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档案,记录情况并完整保存二年以上。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农资经营关和产地环境关。市场准入关,依法对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生产、经营业户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才可进入,农资经营关,对全市336家农药、兽药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对投入品销售单位实行登记备案,对纳入重点管理的42家高毒农药、兽药经营单位做到农资进货有台账,销售有发票,进出流向清楚,责任明确。产地环境关,对重点控制的排污企业,定期、不定期的现场监测,杜绝排污行为;对莱西市区及镇驻地的生活垃圾全部实行无害化处理;发挥畜牧业发达优势,推广施用有机肥,减少化肥施用。同时,莱西建立完善了农资配送体系,投资100万元建设了莱西市农资配送中心,并依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发展农资超市、连锁店、加盟店45个。

作者:佚名 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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