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由中国人寿集团、中国平安集团和泰康人寿共同承担编制的《保险(放心保)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基本规范》,将明确保险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的基本功能和技术架构,规范电子商务平台与核心业务处理系统、行业平台等外部系统的接口标准,确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第三方合作过程中的接口规范和信息交换规范,从而为各家保险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供指导。
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各家保险公司的消费者投诉数量呈上升趋势。但是,由于没有行业标准可供参照,各家公司只能执行各自的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定义和判定标准,处理时效和管理指标也缺乏统一性,往往容易导致投诉处理结果消费者满意度不高。
“只有建立行业统一的投诉管理标准,才能使投诉处理真正做到看得见、能比较、听得到、有体会、好监督。”保监会消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保险机构投诉管理规范》的主要目标是加强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建立保险机构投诉管理标准,统一投诉管理的评价范围和标准,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价保险机构的投诉管理,促进和引导各保险机构提升投诉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从而提升行业整体的服务水平。
据了解,根据《保险标准化“十二五”规划》,除了上述四项行业标准正在制定之外,由中国太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等集团分别牵头的《保险术语》《保险基础数据元目录》《保险基础数据模型》《保险业务代码集》《银行保险业务人寿保险数据交换规范》和《银行保险业务财产保险数据交换规范》等六项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也正在推进当中,2013年底至2014年8月底之前将全部完成。
在刚刚结束的第三届保标委年度工作会议上,保标委主任委员吴晓军表示,今后保险标准制修订将更加注重强化标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系统性,以确保标准质量和水平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同时,保标委将做好行业标准的推广和落实,并积极探索推行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可能性,比如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代码体系。
据了解,截至目前,保标委已经制定了二十项行业标准规范,基本形成了一套符合国内保险业发展需要的数据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