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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首次明确规定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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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上半年,《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以下简称“增补本”)工作已完成,其中首次对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增补本明确,中药材及饮片(矿物来源的中草药材除外,下同)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下同)不得超过150毫克/公斤,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等10种中药材及其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不得超过400毫克/公斤。

  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屠鹏飞表示,目前我国中药材种植和产地初加工的基本状况大多以个体农户为主,硫磺熏蒸法仍然是传统习用的简便、易行方法。

作者:佚名 来源:金陵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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