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64号)已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为切实加强对排污监测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益阳市质监局从7月下旬开始,开展了排污监测类计量器具摸底调查,启动了排污计量监管工作。
此次调查的对象为全市环境监测机构、污水处理厂及排污重点监管单位。调查重点内容为这些单位的计量管理制度、专(兼)职计量管理岗位和人员配备、计量器具台帐的建立以及计量器具周期强检情况。为做好此项工作,益阳市质监局与环保局等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请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相关企业情况。
益阳市质监局将根据收集整理出的环境监测及排污单位名单,逐家开展现场检查,全面掌握全市在用排污监测用计量器具的基本情况,并建立排污监测用计量器具档案,推动排污监测用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为提高排污监测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