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黄白酒质量水平,督促黄白酒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浙江省质监局开展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和《关于组织对全市黄白酒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通知》,安吉质监县局于8月初对辖区内黄白酒生产企业的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安吉县共有获证黄酒生产加工企业4家,分别位于递铺镇、孝丰镇、报福镇和溪龙乡。在接到上级文件后,安吉县质监局立即通知辖区内所有获证黄酒生产企业,要求他们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并及时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在企业自查报告基础上,安吉县质监局组织工作人员根据申证要求对辖区内黄酒生产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许可条件是否持续满足、进货查验是否有效到位、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出厂检验是否落到实处。同时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对黄酒获证企业的袋装黄酒进行了抽样,样品送达市食品检测中心进行检验。
安吉县质监局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黄酒生产企业存在未收集最新相关标准、出厂检验原始记录有欠缺、部分生产员工健康证过期等问题,安吉质监县局工作人员当即要求其进行整改,并限期提交整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