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作为国家加强汽车节能管理的重要内容,GB 22757-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自2009年发布实施以来,配合《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在引导消费者购买低能耗汽车和促进汽车节能技术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适应我国汽车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更好地满足政府管理和消费者对标识的信息需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于2012年7月正式启动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标准的修订、完善工作,在原有汽油和柴油车辆燃料消耗量标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标识适用范围扩展至新能源汽车,并将标识名称由“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相应变更为“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为使能源消耗量标识获得更加广泛的认知基础、图案界面更加友好、信息更加丰富,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外观作品。
具体要求和详细信息详见附件:关于征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外观设计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