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检验检疫局在对进口韩国丙烯的检验鉴定中,连续检出3批短重问题。其中一批来自韩国丽水港,报检重量1477.34吨,实际短重54.46吨,短重货值7.54万美元;一批来自韩国蔚山港,报检重量1504.38吨,实际短重16.92吨,短重货值2.23万美元;一批来自韩国瑞山港,报检重量1485.74吨,实际短重8.00吨,短重货值1.08万美元。
丙烯是重要的化工原料而且货值较高,扬州口岸每年进口近百批,货值达两亿美元。面对短重问题,扬州检验检疫局采取了两项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一是严格落实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加大对丙烯等大宗资源性商品的法定鉴定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鉴定数据准确性;二是提醒收货人,在租船订舱时注意了解船舶相关信息,如船舶是否首次装运此类货物,装货前舱内是否有底货等情况,并在合同中签订相关条款,最好明确规定以卸货港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重量证书作为结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