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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提示:进口煤炭须防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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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船重11.33万吨、货值487.73万美元的澳大利亚动力煤被检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检验,该船煤炭中掺杂有煤矸石类物质,干基灰分含量高达57.4%,低位发热量仅有2784大卡/千克,属于典型的掺杂使假货物。这是日照口岸历史上检出质量问题最严重、数量最大的一船进口煤炭。山东检验检疫局岚山办事处及时出具证书帮助企业对外索赔。

  据检验检疫部门反映,进口煤炭贸易欺诈案例明显增多。主要原因是国际煤炭市场出现了阶段性的供过于求,煤炭价格一降再降,煤炭贸易商利润空间受到大幅挤压,甚至出现巨额亏损。为转嫁自身经济压力,部分贸易商通过掺杂使假、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来赚取非法利润。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一是加大对进口煤炭的审单、现场查验和抽样检测力度,严防以次充好、以矸石充煤等掺杂使假的贸易欺诈行为。二是国内收货人要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国外供货商,规范贸易合同签订,具备条件的应在装货港开展装船前检验和监装。

作者:纪启永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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