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安徽省凤阳县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
按照该《意见》,对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的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承担国家和安徽省级标准化项目的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奖励2万元。对在标准制定和实施推广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意见》的通过和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标准化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为推动凤阳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