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山西省太原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环保部门要在主要媒体和门户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大气、水体、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根据规定,太原市按月公布分县(市、区)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和空气质量指数并排名,实时发布每日空气质量分级情况,定期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以及9个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情况。记者获悉,通过实施相关措施,太原市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重点工业企业要通过媒体定期公布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结果,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设立“环保公众开放日”,每月至少向市民开放一次,邀请市民对企业主要污染源排放口及主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定期向周边社区居民报告污染排放情况和厂区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听取市民对环境改善的要求和意见,认真解决市民的环境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