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就服务业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其作为服务业质量宏观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旨在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推动我国服务业大发展。《通知》指出,服务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质量是实现服务业大发展的关键支撑。近年来,我国服务业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服务业质量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尚不健全、标准化水平不高、质量竞争力不强、消费者投诉较多、缺少知名品牌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根据《通知》要求,质检部门将从七个方面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服务质量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提升服务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三是开展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测评;四是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五是推进“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六是强化“中国服务”品牌建设;七是促进质量服务业加快发展。
据了解,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提出了全面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显著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的奋斗目标,对服务业质量管理工作作出了部署;《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也提出“推进服务业质量体系建设”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则要求“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我国服务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大举措,也是质检部门落实中央精神、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