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四川省邻水县工商局立案查获一起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案。
7月18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涉网企业进行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内容为“邻水首家进口葡萄酒,洋酒代理中心……”等内容的广告,附销售的各类商品照片。经对营场所检查发现,当事人侯某在2012年5月18日通过《中国商务黄页》编委会,以每年598元的价格在互联网上建立商务网站,以此发布信息,使客户相信其信誉与实力,从而扩大服务对象。侯某的实际经营情况与网站中表述的情况不符,提供不出原始资料,也没有任何记录表明广告内容是真实存在的,是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当事人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属从事虚假宣传的行为。对此,该局对侯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其行为破坏了同业公平竞争秩序,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工商部门提醒,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同样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企业在网站上所发布的企业信息应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符,切忌夸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