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文件,同意浙江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浙江省绿色动力电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的基础上筹建国家动力及储能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要求长兴县质监局积极落实地方政府投入,抓紧组织做好各项筹建工作,在18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工作,在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评审后,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批准成立。
长兴是动力及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地,已经形成了从原辅材料加工、极板生产、零配件制造到电池组装和销售的完整产业链,产业领域已由传统电池向新型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和太阳能电池等转化延伸。国家动力及储能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建设,对于推动浙江乃至全国动力及储能电池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