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发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7章38条,分别对成品油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受理、审查的程序与期限、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颁发与变更、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做出了全面的规定。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物资,制定该《办法》,不仅对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确保成品油市场管理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成品油零售经营已于2004年12月11日对外开放,成品油批发经营也将在两年后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