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安徽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将须每月监测一次,每年开展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7月2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前,安徽省将坚决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
当前,安徽省饮用水水源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些饮用水源水质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少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农业面源污染、违法实施项目建设等,部分市、县还没有饮用水备用水源。
对此,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在通知中明确,将按照全国及安徽省相关规定,在2020年前坚决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坚决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坚决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严格防止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水体。
同时,各地要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每年开展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此外,安徽省还要求各地因发生突发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要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保、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等部门,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行为。一旦发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要迅速查清并切断污染源,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减轻或者消除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