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季度对该省企业生产的食品包装袋及食品用工具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该项抽查共检验了全省233家企业生产的263批次产品,合格248批次,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4.3%。经检验,由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其中,7批次产品拉伸强度、剥离力项目不合格,分别是:福建立邦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包装用非复合膜、晋江市罗山后林顺发塑料印刷厂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复合膜、南安市华辉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复合袋、安溪县和源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复合膜、漳州市东昌塑包有限公司生产的BOPP/CPP复合袋、漳州市升发印务有限公司生产的BOPP/CPP复合膜(A类)、龙岩连城和兴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BOPP/CPP复合袋。
有5批次产品溶剂残留量超标,分别是:晋江市同顺印刷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复合袋、南安市南星纸塑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复合袋、厦门市燕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BOPP/CPP复合袋(QG类)、漳州市芗城区利民塑料包装彩印厂生产的BOPP/CPP复合袋、福州隆源昌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袋。
此外,产品氧气透过量、水蒸气透过量等指标不合格的产品有:晋江市鸿盛包装装潢印刷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复合膜、漳州市龙文区正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生产的BOPP/CPP复合袋(A类)、德群(福清)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复合袋以及福州隆源昌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