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浙江嘉兴检验检疫局海宁办事处调查了一起出口德国灯箱布被退运事件。该批退运灯箱布共106卷、货值5.8万美元,于2012年8月出口德国。到达德国汉堡港后,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发现,重金属镉含量超标,不符合欧盟REACH法规(EC1907/2006)规定的PVC制品镉限量100PPM要求。该批灯箱布被退运回国后,海宁办对其重金属镉含量进行了复测,结果显示镉含量为375.4PPM,超标3倍多。
灯箱布是海宁一大支柱产业。2013年前5个月海宁输欧灯箱布出口额已达1.05亿美元,同比增长10.7%。虽然灯箱布是目录外出口产品,检验检疫机构尚未对其实施日常监管,但海宁办针对此次重金属超标退运事件,随即对辖区其他输欧灯箱布生产企业开展了摸底调查,抽取7家企业的8个输欧样品,按照EN1122:2001标准进行重金属镉含量检测。结果发现,仅有3个样品符合要求,其他5家公司的5个样品检测值均大幅超标,最高达945.1PPM,超标9倍多。不合格样品中,镉含量检测值最低的为533.3PPM,平均超标7.2倍。目前,海宁办已向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出口企业作了通报。
对此,相关企业应引起足够重视,必须按照国外技术法规要求组织生产,适时调整生产工艺,降低贸易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