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简称环责险)试点工作启动暨宣传贯彻大会6月28日在辽阳市召开,标志着辽宁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进入全面启动与实施阶段。辽阳市作为率先启动试点市,有58家企业成为辽宁省首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单位。
据介绍,辽宁这项试点期限将从2013年7月到2015年7月,保险方案的保障范围包括基本保障和附加保障。在基本保障中,由于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有毒有害物质释放、散布、泄漏、溢出或逸出,造成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污染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可以在投保后由承保方赔偿。
另外,清污费用也包含在投保后的赔偿之内,包括排除环境污染损害而发生的检验、监测、清除、处置、中和等费用。
据了解,环境责任险的保障金额在200万~2000万元,主要用于赔付环境污染事故中包括附近受害居民在内的第三方的损失。
作为辽宁省环责险试点的第一个启动城市,辽阳市环责险领导小组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与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仅制定了针对企业的办法与措施,更结合实际确定了全市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筛选出了首批58家重点企业,为全省环责险试点工作做出了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