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黑龙江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2012年9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以下简称《审查规范》)。为深入贯彻落实《规划》、有效实施《审查规范》,黑龙江省质监局定于2013年7月8日至9日在哈尔滨市举办“《规划》暨《审查规范》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刻领会《规划》精神,准确掌握《规划》基本要求,把《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学习掌握《审查规范》的有关要求,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在各地顺利实施。
二、培训内容
(一)《规划》总体情况,《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审查规范》释义,能源计量审查的方法及要求。
三、培训对象
各市(地、垦区)质监局计量科(处)长1人、计量院(所)长1人、城市能源计量分中心负责能源计量工作人员1-2人。绥芬河市、抚远县质监局1-3人。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7月8日17:30前。
报到地点:哈尔滨市珠江宾馆(地址:哈尔滨市珠江路25号;电话:0451-82878777,82878999)。
培训地点:黑龙江省计量院三楼会议室。
五、培训费用
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宿费自理,资料费360元/人。
六、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将参训人员回执(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黑龙江省质监局计量处和黑龙江省计量院(邮箱:10363@163.com、wyk3393@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坦飞 0451-87979125 13936393668 王玉坤 13804609668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