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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报废汽车指令中豁免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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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于2013年5月22日发布第2013/28/EU号指令,修订报废汽车指令(第2000/52/EC号指令)中关于豁免的相关要求。

  此次新豁免规定罗列了多项内容,主要有:推出一项新豁免,涉及2016年1月1日前获批准的汽车种类及其零备件,即陶瓷介电材料电容器的铅及含铅化合物,而有关电容器的额定电压须少于125V AC或250V DC;法规附件二列出若干豁免规定的适用范围及届满日期,电池内的铅及含铅化合物将于2015年重新进行豁免规定审核;铅含量以重量计不超过0.4%的铝合金,铅含量以重量计不超过4%的铜合金,将于2015年进行豁免规定审核。

  欧盟报废汽车回收指令欧盟作为较早颁布的一部影响大、涉及广的绿色法规,自其颁布以来,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铅、汞、镉等重金属作为合金元素和添加剂广泛存在于车用铅酸电池、电镀用六价铬、车用气体放电灯、安全气囊、仪表盘显示等汽车零部件的各种材料中,在汽车回收时容易造成二次污染,而汽车零部件重金属物质的禁用牵涉到整个汽车产业供应链,特别是材料基础工业,因而报废汽车回收指令成为国内不少企业一道较难逾越的技术壁垒。

作者:陈健萍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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