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3年6月21日前反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雷晶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 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戴天有
联系电话:(010)84926324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3、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