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决定制定《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固体废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和《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纸片快速法》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3年6月30日前反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雷晶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 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谭玉菲 宫玥
联系电话:(010)84924935
(010)84923143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固体废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5、 《固体废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纸片快速法》(征求意见稿)
7、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纸片快速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