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检验检疫局在进行原产地证退证调查和签证调查中,连续发现两起不如实申报出口货物信息获得原产地证案件,两起案件均涉嫌低报原产地证书上的货值,涉案金额分别达11.7万美元与4.4万多美元。经调查发现,涉案企业低报货值均为做成生意而满足客户的不合理要求所致,所涉及国家分别为巴基斯坦与越南。相关企业已因不如实申报触犯法律法规而被立案处罚。
原产地证是出口货物在输往国家通关的重要凭证,尤其是优惠原产地证书,一般具有减免进口国关税的重要作用。正因此,一些不法进口商往往会向出口企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从而使原产地证书上的货物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比如货物的价值、HS编码、品名以及数重量等等。而国内出口企业往往会在相关法律意识模糊的情况下,为达成生意而投客户所好,从而导致了客户得便宜、责任自己担的得不偿失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