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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品牌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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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限于商品(服务)注册的类别,而且注册商标又具有地域性等特征,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品牌,以及适应品牌发展需要,企业在进行品牌商标注册时,应周密地考虑以下几个基本策略,筑牢品牌的“立体防护网”。

  先期注册策略 即在产品生产出来之前就应申请注册,为新产品上市提供充分的商标预留空间。我国商标注册同大多数国家一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没有美国的“先使用原则”公平,但宜于操作,效率高、成本低。这就要求品牌所有人应提前注册商标,以免在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对产品进行开发和宣传后,却落得个为他人做嫁衣的后果。

  如甘肃省出版的《读者文摘》在我国是知名度很高的畅销杂志,发行量居全国同类刊物之首。然而,由于一直没有申请注册,后来与已在中国注册的美国《读者文摘》发生了冲突,不得不于1993年7月将其更名为《读者》。但众多读者一时难以适应,随后导致其发行量骤降。这是我国首例出版物刊名注册冲突,曾在国内引起了很大的影响,人们在惋惜之余后,这才认识到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

  宽类别注册策略 即企业在申请注册时,不应仅在某一类或某一种商品上注册,而应同时在很多类商品上注册。这是因为:第一,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专用权仅仅限于该商标注册的商品品种和类别,宽类别注册有利于防止竞争对手使用与自己相同的商标名称,生产经营其他类别的商品,以免引起消费者误认,影响自己的品牌形象。如“格兰仕”是中国微波炉的知名品牌,但却曾有企业将其注册在自己生产的电子打火灶上,不知内情的消费者在购买后,将该打火灶的所有质量问题都错归于“格兰仕”企业,影响了“格兰仕”在消费者心中建立的良好形象;第二,每个品牌都有生命周期,都会面临着品牌老化的问题,应对品牌老化的有效方式就是品牌延伸,即开发新产品并用老品牌来命名新产品,因为搭老品牌名气的“便车”,可节约宣传费用,也便于消费者识别。如果原注商标类别过窄,品牌延伸就会受到很大限制。

  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的是国际通用的《尼斯协定》的商品分类法,即将商品分成34个大类,把服务分成8个大类。这样,每一件商标,可以申请注册34+8=42个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但需一品一申请。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多采用宽类别注册。

  防御注册策略 关于这一原则,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但其目的和作用是一致的,都是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的商标,并归避法律惩罚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自己的品牌形象。第一种对防御商标的解释,近似于上文所述的商标的宽类别注册,此不赘述;第二含义,即在同一商品上申请注册除正商标以外的多个近似商标的行为(又称为“联合注册”)。这些近似商标由正商标(核心商标)的文字、图形交替颠倒或衍生而成,如“太太”和“大大”、“同仁堂”和“堂仁同”等,就是近似商标。如何预防?最好在注册商标时干脆把有关近似商标也注册掉,让他人无可乘之机。如,红桃K集团为保护核心商标“红桃K”不受侵害,就对“红心K”、“桃花K”、“黑桃K”、“梅花K”、“方块K”、“红桃A”、“红桃Q”等33个最容易使消费者误认的商标,进行了联合注册,从而对“红桃K”构成了立体交叉的防护网;娃哈哈集团为保护“娃哈哈”不受侵害,就注册了“娃哈”、“哈娃”、“哈娃娃”、“哈哈娃”、“娃哈娃”、“哈娃哈”等商标;红豆集团则注册了与“红豆”商标近似的“虹豆”、“相思豆”、“南国”等10多个防御商标;剑南春酒厂以“剑南春”为正商标,注册了“剑南美”、“春南剑”、“南春剑”等为防御商标。
作者:周和毅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5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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