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日本厚生劳动省修订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标准条款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2013年5月1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监视安全课发布食安输发0515第2号:对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省令)和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告示)进行补充修订。

  1.厚生劳动省令有关: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0条规定,其省令附表1中增加乳酸钾和硫酸钾。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告示有关:

  (1)设定农药甲草胺(Alachlor)、亚胺菌(Kresoxim-methyl)、环虫酰肼(Chromafenozide)、苯嘧磺草胺(Saflufenacil)、唑螨氰(Cyenopyrafen)、螺甲螨酯(Spiromesifen)、氟乐灵(Trifluralin)、腈苯唑(Fenbuconazole)、苄草丹(Prosulfocarb)、吡噻菌胺(Penthiopyrad)、密灭汀(Milbemectin)、氰氟虫腙(Metaflumizone)和农兽药氟尼辛(Flunixin)的残留限量标准值。

  (2)设定了“厚生劳动省令有关”中乳酸钾和硫酸钾的成分规格和使用标准。

  本次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但农药甲草胺、亚胺菌、螺甲螨酯和氟乐灵自2013年11月15日起实施。

作者:佚名 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