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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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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际社会低碳经济转型和国际标准化的需要,落实国家 “十二五”规划纲要等相关政策提出的标准化工作需求,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受筹建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委托,现公开征集委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开展碳排放管理术语、统计、监测,区域碳排放清单编制指南,企业、项目层面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产品碳足迹与低碳产品、企业、园区及城市评价,碳捕获与碳储存等低碳技术与设备,碳中和与碳汇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跟踪参与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履行国家规定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其他职责。现面向全国相关领域的生产企业、科研机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高等院校及使用单位等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碳排放管理相关领域的在职专家,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技术管理职务;

  3、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4、熟悉和热爱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如对本专业技术标准的审查,对国际标准提案提出意见等);

  5、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委员登记表由推荐单位领导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请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寄到标委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登记表word电子文档)。

  4、秘书处将组织评审组对委员候选人资料进行评议,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条件的综合评定,确定第一届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委会的委员名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联系方式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邮政编码:1000191

  电话:010-58811754

  传真:010-58811714

  Email: houshan@cnis.gov.cn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13年5月16日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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