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江西省赣州市质监局被江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列为全省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这是全省质监系统唯一入选的单位。
赣州市质监局历来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在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始终将节能作为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节能工作。尤其是近两年来,顺利完成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节能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建立健全了节能管理体系
为确保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局成立了节能领导小组,制定了《节能实施方案》,明确了节能目标和节能重点项目。进一步对办公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进行了细化分类,逐步完善了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定时收集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定期分析、研究节能降耗工作,节能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是严格落实了节能措施
在用电方面,院内路灯、露天球场等室外照明全部统一安装高规格太阳能节能灯;室内照明一律更换成T5型节能灯管;明确规定了电梯、空调等用电设备的使用条件,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在用水方面,机关园林绿化用水全部采用地表水灌溉,最大降低自来水的无谓消耗;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安装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杜绝“长流水”。在建筑节能方面,充分利用和争取日照,避免风漏斗的出现,合理组织气流,减少建筑热损失;新建建筑的墙体、门窗玻璃都使用隔热节能,全面提高建筑物的隔热保温效果。
三是注重提高节能意识
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节能知识及具体做法,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节能意识,教育大家从领导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营造人人节约、事事节约、环环节约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