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江西省质监局在南昌召开全省化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议,通报了全省复混肥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传达了江西省质监局对全省化肥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的有关要求。江西省质监局副局长张正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正新指出,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化肥生产企业只有牢固树立产品质量责任意识,严格依法组织生产经营,认真履行产品质量义务,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才能从根本上有效保障化肥产品质量。作为化肥产业发展的主体力量,全省化肥生产企业只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自觉严格质量把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就一定能把江西省化肥产品质量水平和产业发展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
张正新要求全省化肥生产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从三个方面严格把关,为农业发展和农民生产提供优质化肥。一要严格主体责任,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履行法定义务,确保生产的化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危害农业生产、作物安全和生态环境的质量问题。二要严格过程管理,落实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控制制度,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对重要工序、产品关键特性进行质量控制,自始至终、环环相扣,严把产品质量关。三要严格质量检验,配备和保养好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按标准对批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会议通报了江西金色时代农资有限公司问题复混肥事件和全省复混肥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江西省质检院专家为企业讲授了化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提升知识。
江西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全体人员,各设区市质监局分管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和质量科科长,全省70余家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化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