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13年5月19日至24日在北京举办“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处(队)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质监系统稽查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稽查队伍管理能力,着力打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稽查队伍。
二、培训内容
1.当前执法打假形势分析与对策;
2.稽查队伍规范化管理;
3.稽查队伍绩效管理;
4.依法行政;
5.提升处级干部执行力;
6.政府危机管理和媒体策略;
7.预防渎职侵权犯罪;
8.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三、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处处长或稽查总队长1人,共50人。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由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此通知。
四、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15日前将参训人员回执(见附件1)传真至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并致电确认。
总局干部教育中心联系人:
章丽娜 010-82261686
姜海标 010-82262292
传 真:010-82260093
总局执法督查司联系人:
杨保东010-82262122
五、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3年5月19日(周日)。
报到(培训)地点:北京。
报到方式:请学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位置和乘车路线请参见附件2。
六、其它事项
(一)报到时请交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用于制作《质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证书》。
(二)报到当天19:30召开见面会,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于18:30前到达。
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
2013年5月7日